admin@townera.net
19293726404
admin@townera.net
19293726404
本文摘要:近年来,医疗纠纷、事故时有发生,造成医患关系渐趋紧绷。
近年来,医疗纠纷、事故时有发生,造成医患关系渐趋紧绷。规范医疗机构及从业人员医疗服务不道德,保证医疗安全性管理,已沦为当前社会和医疗行业的最重要课题。近日,博罗县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制订公布《博罗县医疗纠纷责任追究责任办法》(下称《办法》),更进一步具体了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再次发生违法违规行为,导致患者人身伤害所不应分担的行政责任、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今后,医疗机构及责任人的追责范围将仍然局限于医务人员的违规、违法医疗不道德。《办法》具体,再次发生医疗纠纷后,医疗卫生机构不按规定法院医疗滋扰、调查处置医疗纠纷,以及聘请非公共卫生技术人员分开上岗,导致患者丧生或人身伤害,皆将受到有关部门追责处置。追责再次发生一二级医疗事故注销医师执业证现实中,医疗事故的判断及适当惩处往往不存在处置不明晰的现象。
《办法》对医疗事故惩处措施更进一步清晰,规定将按照医疗事故级别,并视情节长短对责任人展开处置。同时,处理结果将在全县卫生系统通报。今后再次发生一级、二级医疗事故,即医务人员由于失当、不规范不道德导致患者丧生、重度残疾或相当严重功能障碍,公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将注销主要责任人的医师执业证书,或责令停止6个月以上执业活动的惩处。
构成犯罪的,将接管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责任人负起次要责任或严重责任,也将受到警告或责令停止3—6个月执业活动的惩处。再次发生三级、四级医疗事故,即轻度残疾或显著人身伤害等,主要责任人将受到警告或责令停止3—6个月执业活动的惩处,责任人胜次要责任或严重责任也将受到警告或停止3个月执业活动惩处。
同时,对无违背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并未导致医疗事故后果,仅有经常出现医疗缺失,引发患者及其家属反感的不道德,根据明确后果和影响情形,医疗卫生机构将对当事医务人员给与抨击教育。《办法》规定,医疗机构在处置落幕后15日内须向县公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书面报告处理结果。
赔偿金服务态度差引纠纷责任人最低赔偿金30%在医疗纠纷、事故中,再次发生经济赔偿金更为广泛。除了行政追责,《办法》对经济责任追究责任展开分析,规定已参与医疗责任保险的医疗卫生机构,以除去保险赔偿金后的剩下部分作为经济责任追究责任额度。
按照责任程度,由于医疗条件和技术水平等客观原因引发的,涉及责任人将联合分担5%的经济赔偿金责任。而由于责任心较强和服务态度劣等主观因素引起的,涉及责任人则联合分担20%—30%的经济赔偿金责任。医疗卫生机构聘请非公共卫生技术人员(如未获得医师资格在医疗机构独立国家专门从事医疗活动的医学毕业生、实习生)分开上岗给患者导致人身伤害的,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公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将责令医疗卫生机构限期修正,并可判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另外,医疗事故、纠纷的处置机制获得更进一步完备,以往面临患者滋扰,院方“避而只顾”的现象将获得规范。今后医疗卫生机构不按规定法院患方滋扰、调查处置医疗事故、医疗纠纷,造成矛盾激化,导致信访、缠访,妨碍行政机关长时间工作秩序的,除按照《上访条例》等规定严肃处理外,公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视情节、后果,给与医疗卫生机构限期排查、通报批评处置,情节严重者给与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惩处,并对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给与适当的党纪、政纪处分。
本文来源:半岛·体育(BOB)-www.townera.net
申明:如本站文章或转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您及时联系本站,我们会尽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