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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摘要:“您好,我是某保险公司的保险顾问。
“您好,我是某保险公司的保险顾问。为了期望老客户和广大消费者对公司的反对,目前公司正在做活动,免费赠送给意外险……”消费者对此类广告宣传电话并不陌生,为避免妨碍市场,险要企这种获取电子货币服务的措施将被整顿。
近日,保监会草拟《关于规范人身保险公司赠送给保险有关不道德的通报(印发稿)》,并在行业内部印发,以期规范赠送给保险的不道德。据理解,随着大数据时代的来临,保险公司正在相结合移动互联网平台免费赠送给保险,已沦为提供海量客户资源的一种新的手段。保险公司的电销中心正在对搜集到的客户信息展开检验,其中赠送给保险沦为一块销售的敲门砖。
目前,不少公司也开始通过微信平台来赠险。依据印发稿,人身保险公司可以广告宣传或者公益事业为目的赠送给人身保险,但无法赠送给财产保险。所赠送给的人身保险产品不能是车祸损害保险和身体健康保险,且保险期间无法多达一年;无法赠送给归还型车祸损害保险、失能收益损失保险和护理保险。
对每人所赠送给保险的净保险费无法多达100元。事实上,在保险业内人士显然,赠送给保险只不过是保险公司采行的一种营销手段,如平安保险、泰康人寿、阳光保险、大都会人寿等多险要企皆进行过赠险活动,一般运用于电话销售及网络渠道,赠送给的保险种类多以意外险或短期健康险居多。不过,也有保险公司班车诱人的条件,买家险要送来附加费。
“保险公司期望通过这种方式,让客户亲身感觉保险产品和保险服务,从而加剧对保险产品的了解。”一位险要企客服人员如是说明。然而,这一减少客户体验的电子货币服务,从另一角度来看却很有可能妨碍了市场。
在监管层定期检查中,找到个别保险公司以赠送给保险为由,取得客户的身份信息,变相违规开展业务,这种不道德也毁坏了市场的有序竞争。因此,保监会在印发稿中回应,人身保险公司总公司不应强化对赠送给保险不道德的管控,赠送给保险不道德要经过总公司的批准后,不准以赠送给保险为由,变相积极开展违法违规业务或展开不正当竞争。
此次印发稿还认为,人身保险公司赠送给人身保险,必需获得被保险人表示同意,并向被保险人发给保险单。不过监管险要企赠险的保险费额度仍是监管层出拳的重点。根据会计准则可以不证实为保险费收益,但是要根据监管规定计提准备金,同时将赔款算入支付成本。
业内人士说明称之为,“对于保险公司而言,虽然这些赠送给过来的保险是没保险费收益的,但某种程度面对赔偿风险,必需要严苛按照精算师规定计提准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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